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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qū)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7月26日上午11時至2018年7月27日上午11時止(延時除外)在“公拍網(wǎng)”(
www.gpai.net)進行網(wǎng)絡司法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標的位于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qū)西八家戶路24號匯珉小區(qū)1A棟13層2單元1302室住宅,房屋建筑面積為228.03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烏房權證沙依巴克區(qū)字第2012405551號。房屋建成年代為2000年,房屋登記日期為2012年11月12日。房屋為框架結構,用途為住宅。詳見“宏昌房評字【2018】第20032號”估價報告。
評估價:1578000元,起拍價:1104600元,保證金:220920元。
增價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數(shù))。
二、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博隆拍賣有限公司在拍賣期間對上述房產(chǎn)的相關信息進行咨詢及組織看樣等工作,看樣時間根據(jù)預約情況由新疆博隆拍賣有限公司統(tǒng)一安排,聯(lián)系電話見本公告最后部分??礃訒r間為公告期內(節(jié)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四、拍賣方式: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即為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方可成交,拍賣結束時出價最高的競價人則競買成功。
五、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法院不承擔本標的瑕疵擔保責任,有意者請聯(lián)系拍輔機構親自實地看樣,自行了解拍賣標的物現(xiàn)狀及可能存在的水、電、氣及物業(yè)管理費、暖氣費包括滯納金等欠費情況,經(jīng)核實該標的存在10000元物業(yè)費欠繳。未看樣的競買人參與競買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請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fā)布的競買須知。
六、標的物以實際交付時的現(xiàn)狀為準。標的物過戶登記手續(xù)由買受人自行辦理,交易過程中產(chǎn)生的全部稅、費由買受人承擔。如買受人遲延繳納產(chǎn)生的滯納金,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赡艽嬖诘那焚M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競買人是否具有競買資格,請自行了解,拍賣人不承擔一切責任。
七、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拍賣前10日通過拍賣輔助機構與本院聯(lián)系。本案當事人無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滿五日即視為已經(jīng)通知。
八、與本標的物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等)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可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九、有意競買者須以自己的名義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在 “公拍網(wǎng)”上報名并支付相應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的保證金將不計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數(shù)退還;本標的物競得者(買受人)所支付的保證金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拍賣余款須在拍賣結束后,5個工作日(標的金額在100萬元以內)或10個工作日(標的金額在100萬元以上)前繳入法院指定賬戶,買受人付清成交價余款后持付款憑證及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手續(xù)等)到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湖東路南一巷26號)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
十、買受人逾期未支付拍賣款或未辦理交接手續(xù),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chǎn)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zhí)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chǎn)相關的被執(zhí)行人債務。原買受人交納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拍賣產(chǎn)生的費用的,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法院強制執(zhí)行。未能競得者的保證金退回原支付賬戶,均不計利息。
請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fā)布的拍賣須知。
本公告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賣輔助機構咨詢。
法院舉報監(jiān)督電話:0991-4648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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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輔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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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楊燦(新疆博隆拍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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